团委文件

团委文件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团委文件 -> 正文

团委【2022】12号 关于做好我校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灯塔团支部”创建工作的通知

来源:校团委组织部 日期:2022-04-12点击:

关于做好我校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

“灯塔团支部”创建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

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对“五四精神”历史价值和时代精神研究的指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团员青年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促进广大团员青年坚定理想信念,励志刻苦学习,积极投身实践,进一步培养与引导一批优秀团支部开展各类主题团日活动,提高广大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觉悟,强化新时代信念教育。校团委决定开展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灯塔团支部”创建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创建时间

2022年4月至5

二、创建对象

全校2021级团支部

三、选拔条件

各学院根据广东海洋大学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十佳团支部”创建工作、2021年“活力在基层”主题团日竞赛活动(第二赛季)、第二十八届“精品团日”竞赛获奖情况和智慧团建各项指标按分数排名筛选出占学院2021级总团支部数10%2021级团支部作为候选支部。候选支部将以建团百年绽风华,青春激扬向未来”为主题开展团日活动,届时校团委将组织相关人员组成评审小组活动现场进行观摩评分,后续将按照分数进行排序,最终选出25支“先进候选支部”进入培养期。在培养期中,校团委将会对各“先进候选支部”进行考察。考察结束后,将选出若干名“灯塔团支部”,其余“先进候选支部”将被淘汰并予以一定奖励。

四、选拔内容

(一)高度重视,统一认识

1.“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是“全团抓思想政治引领”的重要举措,是组织动员全校团员青年学习党史的重要途径。在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创建期间,各团支部平均参学比达到95%以上才可参与创建,请广大团员积极带领青年群众参与到团课学习中去。

2.根据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在全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通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是党中央立足党的百年历史新起点。各支部需积极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并及时在智慧团建中录入,各团支部在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党史需开展的专题需达到100%才可参与创建。

3.按照团章规定,向团组织交纳团费是共青团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团员对团组织应尽的基本义务。各支部团员意识坚定,积极履行对团组织应尽的义务,组织观念强,各团干部严肃对待团费缴纳工作,认真负责,积极监督。在创建期间,各支部每月按时缴纳率为100%才可参与创建。

4.支部团员需及时完成“智慧团建”相关工作。如:支部委员换届并录入换届信息、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支部团员注册、录入党团信息等。

(二)团课竞赛,全面发展

1.各团支部认真完成广东海洋大学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十佳团支部”创建工作,并且取得良好成效。

2.各团支部认真完成广东海洋大学2021年“活力在基层”主题团日竞赛活动(第二赛季),并且支部作品获得优秀项目称号。

3.各团支部认真完成广东海洋大学第二十八届“精品团日”竞赛,并且支部作品获得一等奖或二等奖称号。

(三)支部建设,发扬创新

1.根据支部的实际情况,大力组织开展以提高团员青年综合素质为主的素质拓展、学术交流、体育锻炼、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安全教育等活动,支部团员青年广泛参与且效果良好。

2.支委会工作称职,以身作则,责任心强,积极了解、掌握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关心团员青年的学习、生活和工作等方面。

3.支部团员青年思想端正,作风正派,互帮互助,遵守纪律,考风严明,无考试作弊现象,善于总结学科学习情况,专业学习平均成绩良好。

五、选拔内容得分比例

团支部总分=智慧团建指标总分*30% +活力在基层主题团日竞赛活动(第二赛季)总分*30% +精品团日竞赛总分*30% +十佳团支部创建总分*10%

分数转换机制:

(一)青年大学习平均参学比100%得100分,依次递减,即百分之几为几分;

(二)党史学习开展率100%得100分,依次递减,即百分之几为几分;

(三)团员团费缴纳率100%得100分,依次递减,即百分之几为几分;

(四)支部开展“活力在基层”主题团日竞赛活动(第二赛季)一次则该支部得2分,其获校级二等奖得3分,校级一等奖得4分,省级千入围奖得5分,省级百优奖得7分;

(五)支部开展“精品团日”竞赛一次则该支部得2分,其获优秀奖3分,校级三等奖得4分,校级二等奖得5分,校级一等奖得6分;

(六)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十佳团支部”创建工作中“五好”文件完整并符合要求得100分,缺一项或者其中一项不符合要求扣5-10分,依次递减。

六、选拔程序

(一)创建阶段

1.创建期间,参与创建的支部需收集创建成果资料(资料要求参考创建指引)。审评前,将资料分类整理、打包上交至学院团委并留存备查,学院团委根据资料对支部创建成果进行审核评分。

2.学院团委根据各支部上报的创建成果资料进行审核评分,将所得分数进行统计整理、排序,并按分数排名筛选出占学院2021级总团支部数10%的2021级团支部作为候选支部上报至校团委。

(二)评选阶段

创建成功后,候选支部将以“建团百年绽风华,青春激扬向未来”为主题开展团日活动,届时校团委将组织相关人员组成评审小组活动现场进行观摩评分,后续将按照分数进行排序,最终选出25支“先进候选支部”进入培养期。

  1. 培养阶段

    在培养前期,校团委将会对各“先进候选支部”进行考察。考察结束后,将选出若干名“灯塔团支部”,其余“先进候选支部”将被淘汰并予以一定奖励。在培养中后期,校团委将会鼓励各“灯塔团支部”参加团日活动并予以一定经费支持。

    七、经费支持及相关规定

    1.校团委将对入选团支部给予表彰。对获得“灯塔团支部”称号的支部颁发荣誉证书,并视情况而决定资助一定的活动经费。同时,获得“灯塔团支部”荣誉称号的支部,其支部书记将被评为“灯塔团支部书记”并颁发荣誉证书。

    2.“灯塔团支部”创建工作成果资料将在20226月初收集。

    3.创建期的考核形式为学院根据各支部创建成果审核评分。

    4.创建期间,参与创建的支部需安排人员负责收集体现创建成果的资料。审评前,将资料分类整理、打包上交至学院团委并留存备查。

    5.成功选出“灯塔团支部”后,校团委将定期对入选支部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影响入选支部排名,具体考核内容将视情况而定,以届时发布的具体考核项目为准。

    八、工作要求

    1.各学院团委要高度重视并积极开展组织创建工作,充分为创建工作提供保障。

    2.创建期间,各学院团委对各个环节务必做好指导工作,提醒支部在进行各项活动时做好疫情防护的相关工作并根据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开展活动,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3.创建期间,各学院团委务必做好资料收集工作,严格按照考核标准筛选出各院优秀团支部,确保创建工作顺利进行。

    4.各学院须秉承公正,如实审评,不得弄虚作假,如有此行为,则取消该学院支部创建与评选资格。

    5.在创建期间,支部团员青年如出现严重违反校纪校规的情况,则取消该支部创建与评选资格。

    联系人:

    组织科2396065

    联系地址:湖光校区体育楼二号楼206校团委办公室

    电子邮箱:gdouxtwzzb@163.com

     

    附件:

  2. 广东海洋大学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灯塔团支部”团支部评选申报表

  3. XX学院各团支部“青年大学习”汇总表

  4. XX学院各团支部“党史学习”及“团费缴纳”情况汇总表

  5. XX学院各团支部智慧团建指标汇总表

  6. XX学院各团支部“团日活动”开展情况汇总表

  7. XX学院各团支部“灯塔团支部”条件测评表

     

    共青团广东海洋大学委员会

    2022年412

 

地址:广东省湛江市麻章区海大路1号 邮编:524088
邮箱:tw@gdou.edu.cn 电话:0759-2383187 传真:2396065